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职责
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立案处工作职责
1、负责依法审查应当由本会受理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申请,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
2、负责依法审查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提出仲裁反请求和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3、负责仲裁案件的登记、编号。
4、负责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申请财产保证证据保全的委托函。
5、负责在仲裁庭组成前当事人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决定书的起草工作。
6、负责办理组成仲裁庭的相关手续。
7、负责核算并通知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办理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和免交仲裁费的审批手续。
8、负责仲裁案件来访当事人的接待、咨询工作。
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仲裁庭对仲裁案件进行审理。
2、负责案件开庭前及庭审中的文书、证据材料接收、送达工作。
3、负责案件调查取证、鉴定、审计的协调工作。
4、负责案件开庭组织及庭审记录工作。
5、负责打印、校对、制作法律文书。
6、负责案件的订卷归档工作。
联络处工作职责
1.负责《仲裁法》宣传组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格式合同文本工作。
2.负责仲裁发展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派出机构指导、协调和基层网络建设工作。
4.负责与兄弟仲裁机构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成果交流和联系。
5.负责仲裁员聘任、续聘与解聘的审核工作。
6.负责仲裁员培训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三个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负责兰州仲裁委员会的财务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服务、仲裁员培训与管理,仲裁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的计算收取工作等工作。
(二)案件审理部:负责案件的咨询、审查、立案、审批工作;负责仲裁庭的组庭、其他案件办理前的工作、庭审期间的工作及案件审理期限间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送达工作;负责庭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仲裁案件在法院的财产保全、执行等事项。
(三)宣传联络部: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对仲裁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仲裁法律知识、典型仲裁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与企业等相关经济组织间的业务联系和仲裁法律指导;负责与全国仲裁协会和其他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业务联系;负责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联系工作等。
2、人员设置情况
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现有编制人数32人,在职人数27人,期中事业编制25人,工勤人员2人。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1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3.6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二是机关运行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6.13万元,其他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及上年结转等均为0。
(二)支出预算
本单位2025年预算共安排资金616.13万元,较上年增加53.6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二是机关运行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5年共安排人员支出417.04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非统发)159.85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12.7万元、养老保险42.72万元、职业年金21.36万元、医疗保险1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2.4万元、住房公积金32.04万元;长聘人员工资16.6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0.23万元、住房公积金2万元、养老社保4.14万元、医疗保险2.43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5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1.75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5.32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取暖费2.6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46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共支出438.79万元,较上年增加1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1名。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77.34万元。较上年增加 42.8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仲裁收费大幅度上升,故仲裁员报酬增加,2025年新增专项培训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单位2025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77.3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物业费1.46万元、房租71.28万元、仲裁案件经费100.04万元、市级事业单位干部培训经费4.56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77.34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上年增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由市财政统一预留,依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上年增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依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与上年持平。
无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培训费支出预算1.45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2025年本单位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21.7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5.32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取暖费2.6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46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6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化。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4.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价值 2.2万元;通用设备 155台(套),价值86万元,无形资产48.5万元。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绩效目标编报组织工作。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市财政局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在编制预算及绩效目标时,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工作,由秘书处处长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部长牵头,单位各预算部门结合中央、省级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年初目标任务积极谋划项目,遵循“谁申报项目,谁申报绩效”的原则,建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项目库,根据入库项目编制完成年度部门预算。通过中期绩效监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及年终绩效自评等形式,对全年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绩效管理工作平稳运行,达到了预期效果。
2.本单位绩效目标编报情况。说明纳入我处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177.34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运转类项目支出17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7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我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1个,涉及预算资金616.13万元。
(二)2025年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本单位根据《预算法》《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同步在同一网站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三)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本单位在绩效自评、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绩效自评、评价制度建设还不完备。结果应用:我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和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025年我部门将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