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委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程序分为三种:一种是普通程序,适用于国内普通民商事纠纷的案件,其审限为四个月;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于国内案情简单、标的额相对较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其审限为两个月;还有一种是涉外程序,适用于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案件,其审限为九个月。当您接到本委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答辩通知书》时,您就会从中知道本案所适用的程序是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