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时,秘书都会要求当事人在开庭笔录上签字,这时您要认真仔细地审阅开庭笔录,因为开庭笔录将会被仲裁庭作为证据来裁决您的纠纷,因此,您如果认为开庭笔录中对您的陈述记录有误时,应当立即提出补正的请求,即使仲裁庭不予补正,也要把您所提出的要求记录在案。另外,为严谨起见,建议您在每页记录纸上都签字,对记录涂改之处盖上名章或按上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