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仲裁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发展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意见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工作。秘书处是兰州仲裁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保障运行工作,秘书处下设四个科,即综合科、仲裁一科、仲裁二科、案件受理内审科。
综合科:负责秘书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单位的内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单位会议、公文、印章、人事、财务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办公场所管理、办公资产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仲裁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仲裁业务发展研究工作,包括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仲裁法律制度在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推广工作等。
仲裁一科。负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及其他涉外商事案件的调解和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等类型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工作。
仲裁二科。负责金融、保险、证券等类型案件及其他金融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类和其他普通民商事类型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工作。
案件受理内审科。负责仲裁案件的咨询、受理、收费和部分案件的组庭工作;负责对案件仲裁前的法院保全工作;负责组织仲裁专家委员会会议工作;负责仲裁案件鉴定机构的选定工作;负责对已结案件卷宗整理、装订、归档和卷宗管理工作;负责对仲裁案件的内部审查、核阅、评议、回访和信访答复工作;负责对仲裁员、案件秘书的监督考核工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