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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仲裁委员会建立案件回访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1

近日,兰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庭审后向某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了《兰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回访记录表》,详细了解仲裁员及案件秘书的办案情况,认真听取了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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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案件服务质量,规范仲裁办案人员行为,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兰州仲裁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案件回访制度。回访对象主要为已裁(调)结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及代理人,采用填写《回访记录表》、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仲裁员及案件秘书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宴请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对收集到的问题及建议逐一记录汇报,及时进行整改。  

今年以来,兰州仲裁委员会更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作风,以更加严谨、高效、透明的方式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庭审、调裁等工作的监督。建立案件回访制度,能有效拉近群众距离,听取真实民意,展示兰州仲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服务理念。案件回访制度的落地实施,有助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廉洁担当的仲裁队伍,切实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展示公平公正、为民服务的仲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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